去超市购物,很多市民会选择已经包装称量的食品,这样省时省事。但你有没有计算过,你在为食品买单外,已被超市“揩油”,还要为包装袋、包装盒或托盘买单。包装材料网经调查发现,有些消费者暗中或多或少都支付了塑料袋费,还以为是免费的。
针对这些现象,从工商部门了解到,根据《省保护消费者权益条例》有关规定:经营者应当使用经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,以法定计量单位作为结算标准,保证计量结果准确。经营者不得将包装物计入商品的净含量,不得短缺数量,不得拒绝消费者复核计量结果。为此,提醒消费者,购物时最好进行复秤。物价部门工作人员认为,物价管理部门要求超市销售商品要明码标价,即标签上必须标明是毛重还是净重,如果标明是重量,那么就是包含塑料袋、托盘等重量;如果标明是净重,结果却是包含塑料袋、托盘重量,那么就是不合理的。消费者可以保留购物小票、拍照取证,向物价部门进行举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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